克拉克从板凳上跳下去,乳燕还巢般扑进玛莎的怀里。兰斯这是磨蹭着过去的,他已视死如归,做好了挨骂的准备。
强纳森像是拎小鸡一样,把他拎起来,抱在怀里,“知道错了没有?”
兰斯梗着脖子,“反正我是不会让你们把克拉克送走的!”
强纳森又生气又好笑,想了想,说,“……我们不把克拉克送走了。”
兰斯一愣,“真的?”
强纳森点头,“真的。”
“哦!我太喜欢你了!”兰斯搂住强纳森说。
克拉克则一头雾水,扭头问妈妈,“oo?生了什么?”
这时候,一个怯弱的声音颤巍巍地响起,“你、你们要走了吗?”
兰斯这才从重逢的喜悦中拔了出来,转过头去看依依不舍的莱克斯,“我们的爸爸妈妈来接我们了,我们得回家了。”
“哦,是的,是这样的,你们得回家了。”莱克斯低落地重复着,“那你们回家吧。祝你们一路平安。”
强纳森问兰斯,“这是谁?”
兰斯回答,“他现了我和克拉克,同他的爸爸送我和克拉克来这里的。”
强纳森便对莱克斯心生好感,笑着对莱克斯道谢,爽朗阳光的笑容照耀的莱克斯不好意思地脸红起来。
兰斯趴在强纳森的肩膀上和莱克斯告别,“再见,莱克斯,再见。”
莱克斯站在原地,孤零零的,顶着他圆溜溜的小光头,像是遗世独立。过了一会儿,他像是突然想起什么,慌急急地小跑过去,问强纳森,“我想和他们交朋友,我可以给他们写明信片吗?”
强纳森扯了一张记账的纸,写下自家的地址,递给莱克斯,“当然可以。”
兰斯补了一句,“我也会给你写明信片的。莱克斯。”
克拉克跟着起哄,“我也会的!”接着问妈妈,“……明信片是什么啊?”
兰斯忍不住笑了起来,凑过去捏了捏克拉克的小脸。
莱克斯站在原地,礼貌又斯文,没有再追上来,只冲着他们挥手告别,他像是十分羡慕,却不上前,仿佛前方是一个雷池,他不敢越过。
强纳森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,“莱克斯?光头小子?――宝贝儿,刚才那个男孩叫什么?全名。”
“莱克斯?卢瑟。”
玛莎则在一边问克拉克,“你们走的时候还好好的,怎么弄的这么脏兮兮的?”
克拉克老老实实的回答,“莱克斯的爸爸把我们弄成这样的。”
玛莎不高兴地说,“他怎么这样?”
强纳森的眉头紧紧皱起,听到这个姓氏他就难以遏制的生起厌恶之心,“……居然是莱昂内尔?卢瑟的儿子?”
兰斯怔忡,人们总是说父母的错不管孩子的事,但事实是,大家总会不由自主地把父母的罪过算成孩子的原罪。“怎么了吗?”
强纳森吐了一口气,松开眉头,“好吧,也没什么……希望他不要寄一些镶金嵌银的明信片吧。”
第二天。
兰斯没有一大早被妈妈叫醒,他迷迷糊糊地醒过来,把半个身体压在自己身上的小猪挪开,看了一眼墙上挂着的钟,已经十点多了。
他躺了一会儿,过了没多久,玛莎就走进了房间。
兰斯问,“今天不用上学吗?”
“不用。”玛莎说完,补充了一句,“以后都不用去上学了。”
兰斯愣住,“啊?为什么?”
玛莎笑的有些僵硬,“因为克拉克有点特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