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蕙兰:“……”金光?我又不是菩萨!
苏长河憋着笑,私底下和她说,“你看看,你看看,平时把我当前进大队自己人,关键时候,对我这个女婿,和你这个闺女,还是不一样吧?”
马蕙兰忍不住捶他,“跟闺女女婿有啥关系?”还不是因为她是第一个考上的本队人,凡事沾了个第一,意义都不一样了。
马蕙兰考上大学,让马老太太一血前耻,她天天端上碗,就出去串门,“是啊,医科大学,医科大学,出来就是医生……哎呀别管难不难学,那大学能有简单的吗?”
“那就不一定能回来了,首都的学校,进首都的医院也比较方便……我们去干啥?我们就不给孩子添乱了……”
老太太炫耀得心情舒畅,王春凤却听得憋气,她就是之前信誓旦旦说马蕙兰没戏的人之一,她怎么也想不到马蕙兰真能考上大学。
晚上回家,躺床上了,王春凤还在念叨,“咋可能?她竟然真考上了……”
马二强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,他不耐烦道:“考上就考上呗,跟咱家有啥关系?”
这男人,除了吃喝,就是想着到哪儿偷懒,一点儿志气都没有,怪不得人家说,跟着状元当娘子,跟着屠夫翻肠子,瞧瞧,马蕙兰不就让苏长河教成女状元了吗?
王春凤没好气地踹马二强,“你说,我也学习咋样?”
“啥?你疯了吧?”你一个小学都没上过的人,也要去考大学不成?
“我想学习咋就是疯了?”
“不是,你都这么大年纪了……”
“马蕙兰不就比我小两岁吗?她还不是考上大学了?我们厂里,单大娘都多大了,回家还不是让她家庆华教她认字?”
她和单大娘比,怎么也算年轻吧?单大娘都能学识字,她怎么就不行了?
王春凤懒得和她男人说,直接喊家里上学成绩最好的三儿子,“三狗子,三狗子,明天开始教你妈认字!”
自此,三狗子多了一项任务,放学回家,教他妈认字。三狗子哭唧唧,都没时间玩了,而且,他上学学不好,他妈揍他,他妈学不好,咋还揍他?
马二强觉得这女人疯了,一天天就爱和马蕙兰比,这下好了,真的被刺激疯了!
他却想不到,正是因为这种不服输、不断追求进步的精神,若干年后,马家庄养殖及加工厂发展成了一个走向国际的综合型集团,而王春凤已经是集团内赫赫有名的王总,被无数妇女同志们奉为目标。
家里有两个人考上大学,一向信奉做人要低调的马老爷子拍板道:“摆酒请客!”
老马家人一点儿意见都没有,连做儿媳妇的白红梅都满脸喜意,“哎!爹,我这就去公社买肉!”
这可是孩子亲姑姑亲姑父,两人还都考上大学了,白红梅巴不得他俩跟自家的关系更亲点!
马老爷子做事周到,连厂子里那些其他大队的人,以及知青们都一起请了。
跟周刚他们考中的三个人,他是这样说的,“你们家里都不在这儿,也别费事了,咱一起庆祝庆祝。”
跟柴秀他们那些没考上的人,他又说:“就当去凑个热闹,今年不行,明年还有机会!”
柴秀私下里已经哭过一场,她已经死心了,凭她的脑子,这辈子是考不上大学了。
柴秀只能安慰自己,算了,前进大队现在的日子也不错,她又不用干农活,只要教教书就行。她还悄悄琢磨,要不干脆在队里找一个吧,各家有厂子那份分红,日子说不定比城里人家还松快。
既然决定留下来,和大队长家,能打好关系,当然要打好关系,何况,是马蕙兰家。
“大队长,我一定去。”
“人到就行了啊,别带东西……”
虽然马老爷子提前打了招呼,但大家谁也不会空手吃席,柴秀也带了东西,一件她最喜欢的东西——钢笔。
“你别嫌旧……是下乡的时候,从家里带来的。”柴秀顿了顿,“还是我妈给我买的……”
“那我怎么能要?快收回去——”
“反正我都带来了,你要是不收,就扔了吧!”柴秀强硬地把钢笔往马蕙兰手里一塞,就跑了。
苏长河等她走了,才走过来,“不错,这姑娘还记得你的恩。”
“我不就是提点了两句,哪有什么恩?是这姑娘人不坏。”
行吧,行吧,你带实习生带习惯了,看着这些年轻人,都觉得人家不坏,也不知道啥样的人,在你眼里才是坏人?
“长河、蕙兰,快过来坐!”白红梅找过来,“今天你俩才是主角!”
因为是大喜事,大家伙吃得其乐融融,总共没多少酒,几个老爷子竟然都快喝醉了,马老爷子正要叫儿子倒酒,突然一声哭嚎传来——
“周坤!周坤你出来!周坤……”
只见一伙人扛着扁担锄头走过来,马老爷子瞬间酒醒,桌上的老少爷们也猛地站起来。
干啥?敢打上门?:,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