祝缨让他查访“私设公堂”的时候,他是有点儿意见的。大户人家如果是罚个仆人,通常不愿意拿到外面去说事儿。就算是自己人,譬如兄弟姐妹的闹上公堂,也要被人指指点点的笑话。再者,一旦进了衙门,也就祝缨这儿不用倾家荡产打官司,她断案的时候是不收礼的。其他的衙门,你进门得孝敬红包吧?一路红包塞下来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了。又有上下打点的钱。这还是在官司打赢了的情况下,输了的就更惨。
所以,许多人家有事是喜欢自家解决的,不是因为藐视官府,纯属为了不被压榨。比如他家。如果拿这个说事,就有点苛责普通人了。
项乐乃是因为相信祝缨,才接了这项差使。打听了一路,也打听到了一些欺男霸女的事儿,想:凭他干的这些个事儿,收拾他也不冤!
这才更加卖力地打听。
直到他看到这处院落,才明白什么叫真正的“私设公堂”。不是自家事自家结,是真的要耍这个威风。
其实古往今来的人都有一个爱好——好仿官样。
从称呼,哪怕是个白身的土财主,也要自称“大官人”。再说衣服,只要有几个闲钱,商人也要穿绸缎。又或者房屋,不许装饰还要偷偷的设置一些超过品级的装饰。从汉代开始,京兆尹厉害的时候,就天天在京城的大街上抓一些走皇帝专用御道的皇亲国戚。
就算是普通人家的男主人,也好在正房正中坐着,叫儿孙在下面排队。
但是,项乐从来没见过有一处私宅这么地像公堂。
见项乐被震住了,小管事带着一点得意,指着一旁的树说:“咱们这儿断事的时候,常有爬上去看的!”
项乐擦了擦汗,心说:到底是大人!怎么能猜得到的?!
他装作被吓到的样子,又塞一把钱给小管事,询问站笼的事儿。小管事道:“这算轻的。再带你看个好的。”
“你带我一个生人来,行么?”
小管事微有得意:“大官儿有事不在家,这儿看守的是我侄儿。”他还有一个想法,这也是惯用的手法,将人吓住了,以后有什么事都好谈条件了。是商人就能低买高卖,是农夫就能多收租子。
这处“公堂”的后面是牢房,上面是刑房,里面有许多刑具。
福禄县衙里刑具不多,也就是些枷、镣、锁链、棍棒。前三样是抓人、关人、押送犯人用,后面一样是行刑。相当的简单枯燥,县令大人做事毫无新意,就知道“二十板子”“再来二十”。
这里的“仿官样”就不同了,什么皮鞭、夹棍、锥子、房顶垂下来的绳子、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项乐都认不出来。
水牢是石砌的,隐在半地下,里面有人□□。也有地牢,黑咕隆咚,只有两盏鬼火一样的油灯。项乐拽着小管事的袖子,道:“咱们回去吧。”
小管事道:“这些都是贼皮,你好好的,进不了这里。”他觉得这一趟很划算,这小子看起来是真的经过一些事的,商人不假,也应该是能实干的。拿捏一下,“以后”继续会有油水,黄大官人也会夸他能干,到时候他兴许还能多管几样差事呢!
两人又绕到前面的“公堂”,从门里出来,拐到夹道上,正遇到几个人抬着谷子进前面那一重院子。项乐心道:原来是个收租院,可都这个时候了,哪里还有谷子来交呢?
如今都是夏天了,穷人正是挨饿的时候。穷人是常年挨饿的,能够有粮交租都得是秋收之后,接下来是越来越没粮。现在这个时间,就是著名的“青黄不接”。他不问也知道没有好事,目光跟着几个抬谷子的身影往里面看了一眼。
几人抬了谷子进去,项乐再看一眼小管事,见他脸上挂笑,心道:这几个人必得遇上大斗。
绕了一圈儿,他没再停留,第二天就跑到思城县的县城里去,心道:虽然大人说不急,我还是须得将事情打听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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祝缨是真的一点也不急的。
项乐一走无音信,童立那儿倒是明面的,奈何遇到了思城县,童立想快也快不起来。黄十二郎要迁户籍、搬家,思城县百姓是乐意的,衙门反而不大乐意——黄十二郎在,能多给他们一点孝敬,不在,就要少一些。只要一想到自己的荷包,书吏们的手上就更慢了三分。
童立只能在思城县熬着,他有公文,可以一路驿站到思城县。到了思城县之后,就不能再住在驿站里了,他得自己投宿个客栈。亏得事先支取了些盘费,否则一天天地花着自己的钱他得急死。
两处都无讯息,祝缨却稳坐钓鱼台,她又唤来了项安与江舟,嘱咐二人:“看好李福姐,她在牢里不能出纰漏。”
祝缨拿出了“正常”的官府速度来对待黄十二郎的案子,不再是头天报案,当天下乡,第二天查完了,第三天回来就把案给结了。
她每天以她自己的正常速度干着手上的其他公务,独将这件案子慢慢地走流程。童立等人被思城县的人磨时间她也不生气,更不派人催促,就由着他们在那儿耗着。
如此过了十天,天气更热了,黄十二郎还不觉如何,以他的经验,官府办事就是这样的。即便在思城县,县衙维护他,最快的办法就是对告状的说“滚”。次一等是接了状子骂一句“刁民诬告”,打一顿再“打出去”。如果是其他人的正常官司,从接状子到查访、断案、判决,多久都不意外。
他发誓,以后绝不再让福禄县办他的案子也办这么慢!得跟思城县似的!
但是福禄县里的其他人就有些坐不住了。
林家母女再次拜访了张仙姑,得到一个:“她说派人去思城县问了,人还没回来呢,不问清楚了怎么断呢?”
张仙姑跟这母女俩也没有太多的话可聊,张仙姑愣是不明白,缺儿子也有儿子了,怎么还扣着人家姑娘不放去跟人家爹娘团聚。林氏说了好几次“情愿陪着嫁妆”,张仙姑听到第三遍回过味儿来:“你现在说这些,早干什么去了?早早给人一条活路,也没有现在的事。”
林氏心比黄连苦,有理由也说不出来,只能含羞告辞。
回到娘家先向父亲哭诉,林翁便去找女婿:“这一回官司纵赢了你也将那个女人打发了!”
黄十二郎有点小兴奋地问:“怎么?判了吗?赢了?”
林翁道:“判什么?拿证据的差役还没回来呢!我说的你听进去了吗?”
黄十二郎有点泄气又有点焦躁:“知道了。”
林翁道:“你那个妾,我以前可一句也没抱怨过,现在弄出官司来了,我不得不说了。孩子留下,她愿走就走,留下来也是个祸端。”
林翁与妻女的想法是一致的,林氏没儿子,丈夫死了就守不住家业,那不行,得有一个。妾生的也行,但是确实不太愿意儿子再多一个别的娘,妾老实识趣最好,李福姐愿意走,林氏是打心眼儿里愿意“礼送出门”的。林翁也是这样的。
以往,黄家在思城县,林翁也管不着,如今搬了过来又吃了官司,林翁也就说起了女婿。
黄十二郎道:“我不是好色,我是为子嗣。”
“不是有了吗?”
“一个哪儿够啊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