呃,似乎跑题了。
林默儿迅跑了回来,扶起封老太太,将未说完的话说完。
“这只兔子像有灵性一样,我走到哪它就跟到哪,所以我想先养着。”
“当然得养着了,我也看它有些眼熟。”封老太太说。
林默儿以为还得花些口舌才能让封老太太同意,却没想到封老太太与她有一样的感觉。
她们两人都对一只兔子有熟悉感,是不是太扯了一些
再看封老先生,双眼一直一眨不眨地盯着小白兔,难道他也觉得看小白兔眼熟么
“默儿,这是在哪里抓的兔子”封老先生问。
“在”林默儿犹豫了。
看封家两老的样子,似乎心情平静了些,如果她现在说这只兔子是在封辰彬出事的地方遇到的,他们估计又会伤心不已。
林默儿想了想,含糊地说道“在路上看到的。”
“哦,我想起来了,我说怎么觉得这只兔子眼熟呢,我见过,我真的见过它。”封老太太恍然大悟。
“您您在哪见过”林默儿问。
她记得封老太太并没有去过封辰彬出事的地方。
“我在火葬场见过它,它眉心的这撮黑毛我记得。”封老太太肯定地说。
“对,我也想起来了,我记得这只兔子,我也在在火葬场见过。”封老先生也肯定地说。
“”林默儿疑惑地望向封家两老。
现在,她对这只兔子越来越好奇了,她是在封辰彬出事的地方遇到的,而封家两老则在火葬场也遇到过。
这一切到底是巧合还是
林默儿不知道。
不过,看小白兔的样子,似乎对封家两老很友善,刚才封老太太抓着它的耳朵将它提起来,它也是老老实实地呆着,并没有出攻击。
难道,这只兔子真的有灵性,会认人么
“这只兔子就别吃了,留给我做个伴吧。”封老太太望着林默儿说。
“嗯。”林默儿点头。
她本来也没有准备要杀它,见封老太太喜欢,而她也实在没有时间照顾,便顺水推舟送给了封老太太。
转眼狗蛋与狗剩已经长大,一九九二年,这两个男孩九岁了。
这些年,林家对他们是极尽宠爱,真的是含在口里怕化了,捧在手里怕摔了,让他们变得骄纵叛逆,无法无天。
但他们胆子再大,还是有分寸的,不能做的事,他们还是会怕。
可是林依依回家以后,一切都变了。
当然,这还得从林依依回家后说起。
林依依回来,并没有让林父林母反感。
因为,狗蛋狗剩需要有人照顾,而他们也需要钱,需要大量的钱。
狗蛋狗剩虽然成绩不好,但林家还是不想两兄弟辍学,而是让他们继续读书。
在他们看来,读书是可以改变命运的。
而林家的好命运就全掌握在了这两兄弟手上。请牢记收藏,&1t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