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后的“群魔乱舞”,哦不,是“宾客尽欢”,则更加让马勇欣喜不已。
他家的宴会,不但让洋人们吃好玩儿好了,还在省城的这些有头有脸的大小人物面前出了彩。
以后,再有人笑话他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大老粗,马勇就能直接把今天的盛宴丢出来说事儿——
“我是粗俗的莽夫?哼,我家的千年盛宴,洋人来了都说好。”
“你呢,倒是什么书香门第,可你家的堂会,洋人根本就不捧场。”
这,大概也是这个时代的悲哀。
自家东西好与不好,居然需要一群外族人来评价。
不过,当下的风气就是如此。
得了洋人的赞许,那就是好的。
而拥有了这样的好东西,那就是“高人一等”。
马勇骄傲了,自豪了,就连在人群中看到了一脸便秘的督军和少督军时,他的好心情也丝毫没有被破坏。
督军:……好个马大胆,这是从哪儿弄来了一个“顾女士”?居然连洋人都哄住了!
不就是穿着“戏服”,敲个鼓、转个圈儿嘛,老子随便从戏班里找些戏子,学几天,也能做到!
千年盛宴在筹备的时候,因为拜尔等省城的洋人们“闻风而动”,动静闹得有些大。
督军也听闻了。
派人仔细打听了一番,督军才知道,居然是马大胆请了“高人”,弄出了这么一个惹人眼球的玩意儿。
督军本能的不屑。
但,洋人们都要参加,督军又有些不安。
他索性带着儿子混了进来,还暗中挑唆了许多省城的名流和耆老,想要鸡蛋里面挑个骨头。
只要马大胆的宴会有什么不妥,比如太过跪舔洋人,比如故意贬低自家文化而吹捧西洋文化啊。
虽然这些都是这个时代的常态,但有些事,可以做,却不能点破。
为了留下“证据”,督军还特意请了好几家报社的记者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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嘭!
嘭嘭!
巴赫穿着复古的铠甲,卖力抡着鼓槌。
鼓声慢慢有了节奏,巴赫暗自按照某个进行曲的韵律,卡着卡点儿。
还别说,居然并不怪异。
“哈哈,巴赫,我和你一起来!”
受到了气氛的感染,费里克斯也站了起来,拿过鼓槌,跟巴赫一起敲。
咚!
咚咚~
鼓乐二重奏。
气氛愈高涨,而喝了些酒的洋人们愈兴奋。
他们直接玩儿嗨了。
敲鼓,击打编钟,或是干脆穿着复古的服饰,在花园的空地上学着顾倾城跳胡旋舞的样子,扭来扭去。
这画面,情商高的人会说载歌载舞。
情商低的人,约莫会暗搓搓的说一句“群魔乱舞”。
但,不管是什么形容词,洋人们非常享受这场盛宴。
他们没有嫌弃华国的传统文化,反而无比的推崇与欣赏。
这、让来参加宴会的华国宾客们有些目瞪口呆。
“洋人居然没有嫌弃?”
“真奇怪,上次我邀请费里克斯先生的时候,特意请了百花楼的头牌来弹奏琵琶,那可是百花楼的招牌节目啊,可费里克斯先生一点儿都不喜欢。”
“对!我之前请过巴赫先生。他这个人是出了名的严肃,不好接触!”
而此刻呢,这人居然喊着号子,尽情的在敲鼓。
这画面,着实颠覆了他对巴赫先生的认知。
哦不,不只是巴赫,而是这些洋人们,似乎都跟他们记忆中的不一样。
“哼,早就说了,老祖宗的玩意儿好着呢,你看,洋人不是一样喜欢!”
“就是,都是那些数典忘祖的东西,自己居然都嫌弃,还说是什么封建糟粕!糟粕人家洋人还喜欢?”
“华国有希望了!呜呜,老朽就知道,我们华国的东西,早早晚晚会被世人接受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