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安阳城建设的总工程师李欢,还是在这里留下来了大片的空地,进进出出的人,总喜欢在这片空地上驻足一下,左右两侧栽种了许多花草。
现在也正是花草的好时节,阵阵芬香气息,不要钱似的往人的鼻子里钻进去,不管是多么疲惫的身形,只要往这里走过,一下就好许多。
老旧的城楼经过翻新之后,便是常住在安阳城内的老人,也都无法找出以前的半点样子。
城楼上头,李欢觉得应该飘扬着旗帜,但是张骞和司马迁都觉得这样做过于招摇,这个念头也就只好作罢。
往后的日子,逐渐规律起来,每天除了出城射鸟,指挥百姓捕鸟保护即将成熟的粮食之外,李欢也就没有别的任何事情。
这一日,金盏来信了。
书信中率先提及的事情是骊山侯府的粮食已经可以预见的大丰收,同样也郁闷的对比了一下公主食邑的田地出产,很多竟然都只是李欢田地的一半;有些地方,一半都打不到,只有三分之一许……
虫灾之后,公主食邑田地里边出产的庄稼,单独是论个头,都已经比不上李欢侯府边上这些火烧开垦出来的田地。
当初下山的野人们,开始让翠花请求让李欢回到骊山之下,主持属于他们的第一个秋日祭典,这个时代,秋神的祭祀,和春神的祭祀一样隆重。
随后,金盏这才很直白的提及了皇帝刘彻想要让李欢出任淮南国相国一事。
原话是这样的“君可取亦可不取,妾身唯命。”
刚刚觉得自己天天玩鸟快乐了几天的李欢,瞬间又郁闷起来了,汉朝的女人怎么都这样?
自己的老公就要去跟别的女人勾三搭四,就不能表现出来点悍妇的风采?
总这样软绵绵的,夫君你想去就去,不想去就去,妾身都听您的!
李欢忽然想去找圣雪师谈论一下人生,这才想起来圣雪师和红脂,还有蛮古殷,早就已经跟着阿娇回到了关中去。
圣雪师是一等一的医药好手,蛮古殷和红脂,则早就已经变成了圣雪师的副手。
三个同为匈奴出身的女人,总要在一起,彼此之间才能找到安全的感觉。
他紧皱着的眉头缓缓地舒展开来,然后继续往下查看着金盏的书信;往下走,都是夫妻间一些体己的话。
秋收是大事,自己去不去淮南国是小事儿……
是否应该写一诗,回馈一下自己的未婚妻呢?
李欢坐在安阳县的宅邸里,就已经能想象得到,长安城的刘彻,究竟是怎么说服和压榨自己的这个姐姐,让她接受自己准备给她带回来一个姐妹的现实……
以至于,金盏都在书信中忘记提到,是否让自己选择究竟是在安阳县这边主持秋祭,还是前往长安城骊山侯府主持秋祭这事儿。
侯府祖宅则已经修建的差不多,秋收完成之前,肯定是能进去居住的……
李欢一想到这个问题,又感觉有些尴尬。
本来当初的预想,所有的一切建设——修建厂房、烧制水泥、修建侯府祖宅,全部加一起,最多也就是一两个月便可以完成,谁能想得到,愣是要熬到秋收之后才能完全完工……
因为,一开始的设想,侯府修建完毕之后,自己就要先一步和卫少儿举行典礼。
秋收完成后,就是自己和南宫公主举行典礼……
这么算下来,好像全部都凑到一块儿去了……
这么一瞬间,李欢忽然又明白过来,南宫公主这一封书信,看似像是在询问自己,是否回去骊山侯府那边主持秋祭典礼,实在像是在询问自己,究竟想怎么安排婚约之事?
毕竟,就算两人的婚约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儿,可有些事儿,金盏身为公主,这会儿也是没法直接问出口的。
李欢来到了工地上,登上高台,看着完全匍匐在脚底下的安阳城,秋风习习吹来,他忽然感觉自从刘彻告诉自己要安排自己去淮南国的出任相国之后,他的心就一直很乱。
“传下去,三日后启程,回长安,主持骊山侯府的秋祭,去病为我儿,代替我主持安阳县封地的秋季。”
随行的护卫中,正有人要转身离去,李欢又忽然开口叫住了那人“且慢!”
“主公……”侍卫拱手,请示着李欢的意思。
“此令不行。”李欢稍作沉吟了片刻,看向身边的一个护卫“你走进来些,我有话让你回去告知主母。”
“喏!”护卫走上前去,神色凝重,一副竖起耳朵认真聆听的样子。
李欢又是一番沉吟,方才开口说道“你回去禀报主母,她的来信,我已经看完,也已经悉知她心中所想,我会在这里认真的筹备典礼,万万不会叫她失望。”
婚礼,人生之大事也;李欢这一瞬间,忽然又有了许多大胆的想法。
自己前一世和一个深深爱着自己的傻女人失之交臂,但这一世,自己就应该把握住了才是,刘陵你给我等着……啊不,是金盏,说错了……
李欢急忙左右看了看,随即意识到自己内心说的话,谁都听不了,不由得嘴角上翘起来。
行吧,那就给本侯等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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