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时的两座秦军兵营里面,乱哄哄的,宛如菜市场一般。
这些都是秦王下令全力支持白起以后,从河西那里征召的新兵,大部分都是十五六岁的毛头小子。
秦国在对赵军开战以后,为了维持后勤,对自己老秦之地都疯狂征税征粮,何况河西之地。
这些人之前都很难吃饱饭,身体素质一般。
入伍之后才开始操练,但是歪歪斜斜,不成阵型,队伍杂乱,战斗力极差。
赵括驱赶着降军冲到第一座兵营的时候,现里面的秦军,居然还没有完全集结好。
简直和最差的赵军差不了多少。
兵营里面宛如煮沸的热水一般,人声鼎沸,鸡飞狗跳。
赵括见状,心中大喜,大手往前一挥“跟我杀啊,杀光秦狗!”
不到一千赵军,竟然个个狂吼着,仿佛眼前的秦军是脱光衣服分开双腿的勾栏名妓一般,冲杀进去。
犹如热刀切黄油,一路毫无阻碍。
郑安平被裹挟着,眼睁睁的看见第一座兵营前方的秦军看见那些投降的秦军过来,不敢放箭,错过了射杀阻挡赵军最好的机会。
等到秦军弓箭手反应过来,想要搭弓张弦的时候,宋意的大锤已经到了眼前。
砰!
脑浆飞溅带来的视觉冲击让周围的秦军生生吓住了,有几个秦军甚至直接呕吐起来,放下兵器转身后退。
宋意身后的赵军长戈手的兵器狠狠刺穿了对面秦军的身体,然后熟练的旋转兵器,往回一抽。
利刃将秦军的内脏搅得粉碎,碎片挥洒出来,弥漫出的血腥味,刺激着这些秦军新兵的神经。
不断有新兵开始转身,往回跑去。
兵器洒落一地。
偶尔有一两队血勇的秦兵,或者是有些经验负责操练的教导队,勉力避开已经被战场吓傻的菜鸟袍泽,想要和赵军分个高下。
但是他们没有披甲,而赵军都有披甲。
他们带来的杀伤几乎微不足道。而赵军弓箭手的三段击,以及长戈手的决死冲锋,竟然杀得这些秦军,也和袍泽一样,转身逃跑。
第一座秦军大营坚持的时间,竟然比郑安平的帅营,还短。
一万秦军,如同无头苍蝇一般,被不到自己人数十分之一的赵军驱赶出营,朝着第二座秦军兵营那里跑去。
“痛快,真痛快。”宋意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有打过这么酣畅淋漓的仗。
“成召从小在马服君身边长大,阅尽兵书,自认已经熟读所有名将战事,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人能像少君这般,以少胜多,驱使败兵乱敌大营,堪称以蚁吞象。”
“没错,跟上将军出来的时候我是抱了必死的决心,就想着把命丢在战场上,死在上将军前面,就人生无憾了,不成想,此生竟然可以百里奔袭,将秦狗像兔子一样撵着走。可惜,在这里的不是白起。但也乎想象了。”
赵军们对目前取得的战果感到极为不可思议。
一千人,长途奔袭,星夜力擒秦军副帅,本来就是极为辉煌的战国。
当时成召已经把马抢好,准备先杀俘虏,再让其他人断后,自己带赵括和郑安平回去了。
没想到,赵括竟然用兵如神,洞悉战机,不但没有像以前战事那样杀降军,反而驱使败兵前往秦军兵营。
自己尾随其后,再次得胜。
虽然已经战斗了许久,可是辉煌的战国刺激之下,赵国将士没有一个人觉得自己累。
反而都是脚下生风,双手好像有了用不完的力气。
他们疯狂的驱赶着已经被吓破胆的秦军新兵,往第二座大营那里跑去。
势如破竹的胜利好像即将被复制。